2025年5月12日,自治区社科联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2025年度委托课题立项名单公示,现公示期已结束,正式发布立项名单(见附件1)。有关项目事项要求如下。
请项目主持人扫描公告下方二维码加入微信群,并下载《立项合同书》(附件2),签署纸质合同一式六份,合同封面项目承担单位与所盖公章名称必须一致。纸质版合同请于5月30日前邮寄至内蒙古社科联研究部。
各项目组要以服务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和提升学术水平为方向,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精心设计提纲,加强调查研究,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内党宣发〔2025〕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合同履约,按期提交高水平研究成果。
联 系 人:刘晓峰
联系电话:0471-4964522
通讯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利民街25号内蒙古社科联315室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