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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各省区市社科联第二十三次 学会工作会议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5-05-28 18:20:56 阅读198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

根据《全国社科联联席会议组织办法(试行)》《全国各省区市社科联第二十二次学会工作会议南昌共识》,全国各省区市社科联第二十三次学会工作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联承办。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社科类社会组织力量。

二、时间地点

2025年6月30日(星期一)——7月2日(星期三),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宾馆(呼和浩特新城区呼伦贝尔南路40号,联系电话:0471-6660320、6660322)。

三、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领导、学会工作部门负责人、社科类社会组织负责人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会人数为3-5人。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社科联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学会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

四、议程

6月30日: 全天报到。

                 20:30召开预备会议。

7月1日: 上午  开幕式、专题报告;

               下午  分组讨论、大会交流、闭幕式。

7月2日: 上午  调研考察;

               下午  返程。

经征求各省区市社科联意见,分组讨论可从以下五个角度任选其一进行研讨:

社科类社会组织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实践路径;

社科类社会组织如何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社科类社会组织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的经验做法;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过程中社科类社会组织如何更好发挥作用;

新时代社科类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办法举措。

五、有关说明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于6月6日(星期五)17:00前将“参会代表回执”(附件1)、“参会代表交通回执”(附件2)发送至工作邮箱nmgqgxhgzh@163.com。

2.请参会人员于6月30日(星期一)18点前到新城宾馆新宾楼一楼大厅报到。

3.根据会议安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联带队领导需于6月30日(星期一)20:30在新城宾馆惠宾楼会见厅参加预备会。

4.本次会议往返交通费、住宿费自理,会议期间(含报到、离会)其他费用由内蒙古社科联承担。

六、联系人

李 政 国: 15391122712

张 文 静: 15184786336

呼和娜日苏: 13848710707

传    真: 0471-3966727

附件:附件1 参会代表回执.doc

          附件2 参会代表交通回执.doc


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5月28日